基本要求

1一般要求

1.1 应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同时在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依法签订综合服务委托合同(协议)。

1.2 应以外贸综合服务为主营业务,为委托人提供外贸订单成交后的交付环节服务。可衔接跨境电商与市场采购等业态,接受委托人委托开展外贸综合服务。

1.3 应具备进出口专业服务、互联网技术应用和大数据分析处理能力。

1.4 应建立以审查交易真实性为核心的内部风险防控体系,定期开展风险评估。

1.5 应符合商务、海关、税务、外汇管理等相关监管机构的规定,提供监管所需信息与数据,协助对委托人的监管。

2 组织

2.1 应具备综合协调能力,包括行政、后勤、安全、档案等各项管理能力,电子档案管理应符合GB/T18894 相关要求。

2.2 应具备业务管理能力,能够协调外贸综合服务各项活动。

2.3 应具备风险控制与管理能力,能够围绕合作伙伴内部控制、守法规范、贸易安全等开展风险评估与日常监控。

2.4 应具备信息化管理能力,包括软硬件系统的开发、运行与维护能力,或将信息化管理工作外包给具备相应能力的服务单位。

2.5 应具备培训学习能力,能够跟踪解读外贸综合服务活动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相关规定;

2.6 应具备监督评价能力,能够开展内部监督和对外评价进出口业务活动。

3 人员

3.1 熟悉海关、税务、信用保险、外汇管理等外贸综合服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并能在其调整后培训学习。

3.2 熟悉外贸综合服务业务流程。

3.3 熟练应用外贸综合服务信息平台。

3.4 具备相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

3.5 具备业务沟通及协调能力。

4 办公服务场所

4.1 应具有固定的、易识别的,并与其业务规模、作业需求相适应的办公服务场所。

4.2 办公服务场所如有搬迁、停业或企业其他信息变化情况,应向商务、海关、市场监督管理及其他注册登记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并通过各种渠道和有效方式告知委托人。

4.3 办公服务场所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a) 悬挂公司铭牌,保持铭牌干净、整洁;

b) 应配备办公、作业所需的设施设备;

c) 在显著位置放置企业营业执照及其他相关资质证书;

d) 在显著位置公布服务电话(或电子邮箱)及投诉电话(或电子邮箱);

e) 应符合国家安全设施和公共卫生相关规定。

5 委托人管理

引导委托人在县(市、区)商务部门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委托人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录入登记,承诺作为贸易主体接受当地县(市、区)商务部门的监督管理,承担因其违规而应承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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