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的定义

什么是外贸综合服务企业?

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是指具备对外贸易经营者身份,符合商贸函〔2017〕759号文件要求,面向广大中小微企业,提供专业的、规范的、风险可控的全流程外贸服务和孵化功能的企业,致力于促进中小微厂商的外贸发展,发挥好防范交易风险、降低经营成本、解决融资难题的作用。

商贸函〔2017〕759号文件定义:综服企业接受国内外客户委托,依法签订综合服务合同(协议),依托综合服务信息平台,代为办理包括报关报检、物流、退税、结算、信保等在内的综合服务业务和协助办理融资业务的企业。综服企业是代理服务企业,应具备较强的进出口专业服务、互联网技术应用和大数据分析处理能力,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风险防控体系。

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出口退(免)税申报相关规定

为进一步发挥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提供出口服务的优势,支持中小企业更加有效地开拓国际市场,经商财政部、商务部同意,国家税务局总局公告2014年第13号将有关出口货物的退(免)税事项公告如下:

一、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以自营方式出口国内生产企业与境外单位或个人签约的出口货物,同时具备以下情形的,可由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按自营出口的规定申报退(免)税:
    (一)出口货物为生产企业自产货物;

    (二)生产企业已将出口货物销售给外贸综合服务企业;

    (三)生产企业与境外单位或个人已经签订出口合同,并约定货物由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出口至境外单位或个人,货款由境外单位或个人支付给外贸综合服务企业;

    (四)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以自营方式出口。

二、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申报本公告第一条规定的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应在《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第15栏(业务类型)、《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表》第19栏〔退(免)税业务类型〕填写“WMZHFW”。

三、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应加强风险控制,严格审查生产企业的经营情况和生产能力,确保申报出口退(免)税货物的国内采购及出口的真实性。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如发生虚开增值税扣税凭证(包括接受虚开增值税扣税凭证,善意取得的除外)、骗取出口退税等涉税违法行为的,应作为责任主体按规定接受处理。

四、主管税务机关应按规定受理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的出口退(免)税申报,并加强对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的预警监控、审核、评估分析,如发现涉嫌骗取出口退税疑点的,应按现行规定进行处理。

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服务规范

  • 基本要求

    1一般要求1.1 应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同时在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依法签订综合服务委托合同(协议)。1.2 应以外贸综合服务为主营业务,为委托人提供外贸订单成交后的交付环节服务。可衔接跨境电商与市场采购等业态,接受委托人委托开展外贸综合服务。1.3 应具备进出口专业服务、互联网技术应用和大数据分析处理能力。1.4 应建立以审查交易真实性为核心的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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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风险管理要求

    1 运营要求1.1 符合商务部门监管要求1.1.1 接受商务部门的监督管理。1.1.2 引导委托人在其营业执照所在地县(市、区)商务部门委托人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录入登记。1.1.3 外贸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应与商务部门对接,接受商务部门对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及其委托人的监管。1.1.4 接受商务部门开展的绩效评价,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绩效评价指标见附录A。1.2 符合海关监管要求1.2.1 接受海关在统计系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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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要业务环节服务要求

    1 一般要求1.1 应建立外贸综合服务不同业务项目操作流程,服务过程中单据采集、缮制与流转宜采用电子化操作。1.2应根据外贸综合服务不同业务项目,一次性告知委托人各项业务受理条件、所需或所制单证、提供的时间节点,外贸综合服务主要业务所需单证清单见附录C。1.3 应在提供服务前告知委托人服务费用包含的范围、内容、计收方式和标准的详细情况。可按照外贸综合服务合同(协议)中的外贸综合服务项目及增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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